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的通知》

新华社北京12月12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进一步加强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提出要求。
《通知》指出,重特大事件档案是党和国家组织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历史记录。收集好、保管好、利用好重特大事件档案,对于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加强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对党、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完善制度机制,坚持创新引领,推动资源共享,全面提高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现代化水平,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人民群众。
《通知》提出,要认真贯彻实施档案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法规制度协同,完善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制度规定。着力强化重特大事件档案收集工作,从源头抓好重特大事件档案的形成和留存工作。各有关单位在重特大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各个环节,按照相关规定形成和留存各类文件材料,鼓励参加志愿服务的组织和个人留存相关记录并捐赠给有关单位。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科学推进重特大事件档案数据库建设,促进重特大事件档案资源整合。加强统筹协调,实现重特大事件档案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查询利用,简化优化档案利用流程,加强重特大事件档案资源深度开发,不断提升重特大事件档案利用效能。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责任分工明确、部门协同联动的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机制,确保档案工作与重特大事件应对管理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重特大事件应对管理议事协调机制应将档案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加大对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档案整理和数字化、档案开发利用、人员教育培训等方面的经费投入,为做好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原视频链接

如何做好档案数字化前的鉴定工作?

1档案数字化前鉴定的意义

首先,对档案进行数字化前的鉴定,可以从数量庞大的档案中选择出利用率较高的档案,保证数字化后的数字档案信息的“质量”。

其次,数字化前鉴定的另一个目的,是本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出发,把有限的预算最大化利用起来,减少不必要的投入。

第三,通过数字化前对馆(室)藏档案的再鉴定,无论是外包或者组织本单位档案人员自行开展数字化工作,都是对本单位档案内容与构成的又一次统计梳理,能够进一步优化馆(室)藏结构与排架,对档案人员做好档案的深入挖掘、开展编研等日常管理有很大的助推作用。

第四,通过档案再鉴定工作,使得数字化的档案是最优最珍贵的档案,进入数据库管理,丰富馆(室)藏电子档案的价值及体现档案数字化工作的必要性。

2档案数字化前鉴定的原则

鉴定应遵循方便利用和实现高价值的总原则。建立方便快捷的数字档案资源,最大限度满足用户需求是档案数字化的根本目标。但由于数字档案具有失读、失真、失密等缺点,不利于永久、安全保存,因此,在对档案数字化转换后仍需要保存原件。在近两年的数字化实践中,本单位对馆藏历史档案进行分类,结合利用频率和价值评估实施鉴定。具体鉴定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公开性原则。数字档案馆(室)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平台等实现了档案信息的共享,但也给档案信息的安全与保密带来了隐患。对档案馆(室)而言,档案数字化首先是考虑保证档案信息的安全,应对涉密档案进行降解密,降解密后分批次按先后顺序对不同程度的涉密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来满足利用需求。必要时采用内外网物理隔离、设置不同级别的访问权限等安全措施来控制访问。

2)实用性原则。从利用需求出发,对利用率较高的档案资料进行数字化,如关于成立组建的批复、机构设立,干部任免、定级、调级、退休的决定、命令、通知,个人立功、奖惩、科研获奖成果项目等方面的档案。

3)价值性原则。对馆(室)珍藏档案进行数字化,既可尽量减少直接利用对档案的损毁,又可将档案信息以更加方便、灵活的方式提供给利用者。如本单位的一些珍贵档案,有省部级领导视察的照片档案、院庆周年的照片档案,荣誉档案、实物档案(奖杯奖状锦旗)等,在举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红色教育”等主题展览及单位展厅建设等各类宣传报道中经常利用。因此,在经费、人力、物力等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优先选择将这些珍贵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具有档案高效利用与保护、抢救的双重意义,是实现档案价值的客观需要。

4)抢救性原则。从档案保护角度出发,应对那些形成时间久远、珍贵且损坏严重的档案进行数字化。如我集团1956年成立初期的纸质档案,纸张薄、字迹模糊、部分有不同程度的破损等问题,缩微胶片档案读取设备更新换代而无法利用等状况,都应该优先抢救进行数字化处理。

5)主体性原则。企业每年都会接收大量的外部来文,有的需要组织贯彻落实办理,有的仅需要传阅知晓,对于这部分外部来文来说,并不能反映出本单位工作的性质和特点,所以在选择数字化对象时应放到次要考虑范围。能够反映本单位工作的性质和特点的档案应是本单位自身形成的档案,应作为数字化的主体。本单位形成的档案是利用率较高的,在作为史料查询、巡视审计或作为现行任务执行标准和依据中作用显著,应优先列入数字化范围。

3鉴定的流程

1)由谁来鉴定?

建立鉴定组织机构。组建鉴定队伍,明确职责,加强领导,在组织上、人员上给予充足的保障。对鉴定人员的素质要有一定的要求:要组建一支业务素质高,鉴别能力强,熟悉组织机构及职能,熟知本馆(室)藏情况的档案鉴定队伍,加强对鉴定人员的培训。鉴定工作不仅仅是档案部门的事,在鉴定过程中应联合相关部门对各类型、各不同载体、不同时期的档案进行鉴定,征求多方意见,最终科学正确鉴定档案价值。

2)如何鉴定?

制定鉴定工作细则。在熟悉馆(室)藏结构的基础上要求制定本单位档案数字化前鉴定工作细则,详细规定需数字化档案的全宗、内容、时间界定和鉴定工作程序等。这既是开展鉴定工作的依据,又是进行复查和审批的依据。根据鉴定工作的原则,确定鉴定的重点,一是做好馆(室)藏情况的统计,有条件的单位每年盘点一次,包括档案所属年度、数量、类型、载体等基本情况,从宏观上对需要加工的档案进行总体了解和统计。二是汇集多年档案借阅登记和效果反馈,对利用频繁的档案进行综合分析,从而科学确定优先数字化的档案范畴。三是征求文件形成部门的意见,采用会议研讨、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明确各级领导、各相关方对档案数字化的需求。

3)鉴定方法?

由鉴定小组成员对拟数字化档案的内容、形成年代、来源、利用率和完好率等进行系统调研分析,按照鉴定工作细则对其价值进行具体价值评判,可采用直接鉴定法和间接鉴定法相结合的方式,即采用直接地、逐卷逐件地审查档案文件内容,或通过审查案卷目录及卷内文件目录来确定是否对其进行数字化。同时,对保密期限届满的档案,按照保密法的规定,作降密/解密处理。鉴定结果需经档案主管领导审批。对鉴定过程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如鉴定报告、审批文件及领导审定的鉴定结果等及时立卷归档,以便复核时有据可查。

学籍档案等于人事档案吗?

1.学籍档案是什么?

学籍档案是指高中档案(中专档案、技校档案、职高档案),高考档案,大专档案,本科档案,硕士研究生档案,博士研究生档案。个人学历在哪一级,学籍档案就包含了相关级别内的学籍材料。

这些材料包含了就读学校、家庭住址、家庭成员、入学时间、毕业时间、学校奖罚、学籍信息、学习成绩、老师评语、休学退学、升学记录。

①《高校毕业生登记表》;

②《学习成绩表》;

③在校奖惩材料;

④入团、入党志愿书;

⑤体检表;

⑥毕业生报到通知书;

 

2.人事档案是什么?

人事档案是反映个人政治面貌、道德品行、思想认识、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专业素养、工作实绩、遵纪守法以及家庭状况、社会关系等情况的历史记录材料,是国家档案和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最常见的人事档案材料包括工作经历类、学习经历类、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职称)类、党团材料等。

①工作经历类材料

招录用审批材料、劳动(聘用)合同、解除(终止)劳动(聘用)合同证明、辞职、辞退等离职材料、职务任免审批表(任免通知)等;

②学历经历类材料

报考登记表、研究生推免生登记表、学生(学员、学籍)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授予学位材料、国内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等;

③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类(职称)材料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初定、认定)表、申(呈)报表、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聘任通知)等;

④党团材料

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入党志愿书、政审材料、积极分子(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等。

 

3.两者有什么关系?

人事档案通常从高中开始建档,形成高中学籍档案。考入大学后,高中学籍档案转入大学进行管理,在毕业时形成毕业生档案。毕业后档案转去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或职工人事档案,转去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则形成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统称人事档案。

如果毕业后档案一直在学校或者原籍教育局毕业办,则还是学籍档案。

简单来说,学籍档案会转化为人事档案中重要的一部分。

以一位高中毕业的学生为例:

高中毕业升入大学后,一般高中的学籍档案就会转去高校进行管理,毕业后学校会根据毕业去向进行毕业生档案转递,一般会有以下几种去向:

 

① 如果是去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则学校会根据就业协议书上的就业单位和转档地址,转用人单位或其上级档案主管部门进行管理。

② 如果是去非公单位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则学校会根据就业协议书上盖章的就业主管部门或者当地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接收函件将档案转就业单位所在地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管理或原户口所在地的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当然像上海、北京等超大型城市就业的要按其规定执行。

③ 如果是未就业或出国留学或自主创业,则学校一般会将档案转原户口所在地的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④ 如果向学校申请缓就业的(缓派),档案就会继续保留在学校,一般最多保留两年,两年后还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则学校一般会把档案转户口所在地的公共人才服务机构。

 

怎么查找档案?

人事档案一般会存放在毕业学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共人才服务机构,您可根据自己的不同情况到相应的单位(机构)查找。

档案销毁怎么做?

档案鉴定是档案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鉴别判定档案价值、决定档案“存”“毁”的一项专业性档案业务工作。经过鉴定,对那些确实已经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应当按照要求予以销毁。

《档案法》第三章第十五条规定“鉴定档案保存价值的原则、保管期限的标准以及销毁档案的程序和办法,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机关应定期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鉴定工作结束后,应提出工作报告,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登记造册,经机关领导人批准后销毁”。

 

销毁档案的程序

 

1、编制销毁清册。鉴定小组(在机关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由档案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的人员共同组成)经过鉴定,对无保存价值的档案编制销毁清册,它是日后查找档案销毁情况的凭据。销毁清册的封面需设置全宗号、销毁档案的数量、鉴定小组负责人的签字及时间、批准人的签字及时间、两个监销人的签字及销毁时间等项目。清册中档案销毁登记表要设置序号、文件题名、所属年度、档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文件页数、备注等栏目,准确揭示每一份销毁文件的内容和成分,供领导人审查。

2、拟订鉴定报告,提出销毁意见。报告中对需销毁档案的数量及内容作简要介绍,并提出销毁意见、陈述销毁原因。

3、机关分管负责人审批。

4、销毁。领导批准后,一般由二人将需要销毁的档案送往指定的造纸厂做原料,数量较少的亦可自行焚毁,不须当作其他用途,更不许出卖。无论采用什么方法,必须指定两人以上监销,确已销毁后,监销人须在销毁清册上注明“已销毁”字样、销毁日期和签字,以示负责。

5、未批准销毁的档案,要拿出继续保存。

 

特殊情况

 

情况特殊的专门档案,销毁时还要遵照有关规定执行。如会计档案的销毁工作,就要按照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下发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具体程序是:

(1)由本单位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销毁清。

(2)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3)销毁时,应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国家机关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同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派员监销。财政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同级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

(4)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我国高校档案管理工作研究

在新时代背景下,高校档案管理工作也在不断发生着深刻的变革,而在这一过程中,也产生了很多新的问题,这对档案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需要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与时俱进,优化档案管理工作理念和模式,以动态化、精细化的方式,顺应新时期高校发展的需求,促进我国高校档案管理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01

我国高校档案管理工作面临的挑战

 

01档案资源的变化

近年来,伴随着计算机技术、互联网技术的广泛运用,电子文件和数据资源大规模产生,使档案管理工作的对象从传统的纸质文件向电子档案转变,并逐渐向数字化、数据化方向发展 。这种改变主要体现在对高校档案管理工作地点的影响:一是让档案整理基础设施的利用率下降,电子化的档案只需要利用网络传递,一部计算机即可进行操作;二是除了储存实体档案之外, 档案室作用已降低,电子档案通过云端、U盘进行储存;三是档案的收集、分类、使用等环节,无需亲自去实地 进行,只要通过网络就可以实现。当前高校信息化建设和升级工作,主要由技术部门主导,保障信息的流动, 这会导致信息脱离了档案管理部门的掌控。档案管理部门要想开展工作,需要在校级的统筹下进行。此外,随着我国信息化进程的加快,高校档案管理系统在信息化支持下,出现了海量的信息、数据,需要先进技术的融入,以满足档案管理需求。

 

02技术和思维观念的变化

现代信息技术的普及,改变了人类的工作模式和思想观念。首先,电子档案的存档不再需要现场指导,而是可以联网存档。其次,档案利用方式也逐渐适应了网络操作的方式,通常不需要翻阅大量的纸质档案。最后,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档案管理工作质量在不断提高,对管理工作的优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将促使高校档案管理工作方式发生变化,提高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

 

02

高校档案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01对档案管理工作缺乏重视

目前,一些高校的管理模式已经跟不上发展的步伐, 还在继续采用人工管理模式,把工作重心放在收集档案方面,忽视了对档案的利用,从而使一些高质量的档案不能充分发挥作用。一些有价值的档案久居档案库中, 这是一种资源浪费现象。如何使这些宝贵的档案资源更好地利用起来,成为每一所高校应该认真考虑的问题。

 

02专业档案管理人员较少

一些高校在档案管理工作中遇到了缺乏专业人才的问题,领导对档案管理工作的理解有误,不重视培养档案专业技术人员。大多数高校在保证教育科研优先的基础上,忽略了档案管理工作这一不可或缺的环节。在配置档案管理人员时,没有长远眼光,认为所有人都可以进行档案管理,只需要进行简单资料整理即可。因此, 将一部分没有专业技能,或者岗位任务较少的人员分配到档案管理工作中,导致了档案管理工作效果不佳。在高校档案管理人员中,科班出身的人才较少,大部分是从其他部门借调,这些人员没有经过系统的学习,对档案管理的理解、职业热情、业务技能水平都很低,大部分经验都是通过实际操作积累而成。而在实践中,由于存在重视人才使用、轻视培养的问题,档案管理人员的学习机会较少,培训条件与教师的培训条件有很大的差异。种种迹象体现了我国高校档案管理工作存在着严重的问题,主要是因为缺少专业知识和技术,管理队伍水平低,造成了档案管理工作质量不佳。

 

03档案管理设施不够完备

高校档案管理基础硬件设备是开展工作的基础, 如果缺少专业设备的支持,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存工作就不能正常进行。由于经济条件的制约,高校在招生宣传、教学管理、人才招聘等方面的工作中,对档案管理工作的关注不足。有的高校没有专用档案室;一些高校则是将办公、阅档、保管融为一体,无法达到“三室分开”的目标;有的高校档案柜破旧不堪,扫描仪、打印机、打孔机等基础设备也不完善,缺少现代化办公设施,这就造成了档案管理工作存在诸多不便。目前,我国部分高校的档案管理设备状况普遍不达标,无法满足档案的防潮、通风、防火、防盗等基本要求。加之,档案存放不规范,无专人负责,导致档案成为一堆废纸。

 

04档案管理制度不够健全

目前高校档案管理工作中,档案不能按时存档, 管理人员应付工作,“得过且过”的思想普遍存在。高校各职能部门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高,觉得只要做好本职工作即可,管理并非自己职责。各院系、各部门会以工作繁忙、难以抽出时间等理由,拖延档案的归档。一些部门的负责人为便于自己利用,不主动提供档案,使档案长期分散在各部门。很多教师都把教学科研作为自己的工作,认为档案管理是行政工作,自己 不需要参与,教学档案归档时被动应付,档案管理工作难度较大。许多档案由于长时间堆积在系里,无法及时交由档案管理部门,甚至像试卷、教案等教学材料,长时间堆放在教师家里,造成档案普遍存在丢失现象。

 

 

03

解决我国高校档案管理工作存在问题的路径

 

01强化档案管理观念

人的思维方式是做好工作的根本和先决条件,在高校档案管理工作中,若没有一种创新的观念,固守于原有的管理方式与思维观念,就无法实现档案管理工作的蓬勃发展。因此,高校档案管理工作要从根本上转变观念,主动顺应知识化、信息化、网络化管理需求,改变传统的工作思想,提高档案的利用率,真正发挥档案管理工作的价值。这就需要档案管理人员转变工作观念:一方面,要转变为信息化的档案观念。这就要有计 划、有步骤地将各类档案资料进行标准化分类、处理, 使档案的信息功能得到充分利用;另一方面,使用档案的观念。高校档案馆的馆藏资源种类多,涉及多种科目资料,必须在新时期绽放出新的光芒。如何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充分体现档案独特的价值,是当前需要面临的新问题。为此,管理人员应抛弃传统的观念和工作方式,加强档案的利用效能,系统地开展档案管理工作。

 

02组建高水平档案管理团队

高校的蓬勃发展,需要加强学校的档案工作,而要推动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必须重视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可以说,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基本素质和职业奉献意识直接影响着档案管理工作质量。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高校档案管理工作既有新的发展契机,也有新的挑战,这就要求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必须适应时代潮流,满足高校的发展需求,采取多种途径提升管理能力,成为专业化、复合型、高素质的人才,为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人才保障。首先, 组织档案管理人员开展经常性的职业技能训练,要求培训工作尽可能规范,转变以往的走过场问题。在培训过程中,以专题培训、业务培训、技能交流等形式开展, 确保培训工作的多样化,让所有人员都有机会掌握最新的管理理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趋势进行及时把握,开阔眼界,不断提升业务能力,以适应学校管理和发展的需求。其次,完善人才竞争激励机制,树立档案人才的引进和使用观念,为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在适当的条件下,要引进优秀的人才,以丰富人才的储备,加强人才的交流。同时,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各级领导要从全局出发,科学规划岗位设置,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落实各项竞争和激励机制,为档案管理工作者创造良好的发展条件。最后,加强职业道德建设, 使档案管理人员坚持职业操守。要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首先要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投入,唯有对工作具有积极性,才能创造出卓越的成绩。每名档案管理人员都要坚持自己的理想,勇于创新、挑 战、探索,促进档案管理工作的创新发展。同时,要养成良好的自主思考能力,既要遵循工作的规律,又要突破传统的思维方式,对档案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深入了解,善于发现问题,不要只停留在表面工作。此外,要树立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档案管理人员要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认识,坚持求真、务实的精神,赢得各个部门的支持。

 

03实现档案管理工作信息化建设

首先,要适时地配置各类软硬件设施,以保证在信息化环境下进行档案管理工作。在硬件建设方面,要做到目光长远,坚持科学的计划与论证,适当增加经费, 按照档案管理工作的要求,适时地配置办公器材,提高工作环境。其次,应积极探讨适合于高校档案管理的应用软件,以提高管理工作效率。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体系,对促进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档案部门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建设档案库,利用计算机进行检索, 这样才能科学地利用档案信息,进而推动档案服务水平的提升。最后,依托互联网技术,推进信息化进程,加强档案管理资源的开发,不断完善标准化的管理制度, 进而规范管理人员的行为。在档案管理信息化系统中, 充分发挥了信息的可压缩特性,实现了档案信息的及时共享,方便用户的档案使用。

 

04健全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建立科学、合理的档案管理制度,是促进档案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措施。首先,加强岗位责任制度, 细化各人员职责,做到上下联动,推动档案管理工作的落实。其次,完善档案归档制度,各院系、部门、学科组之间建立起联络,架设档案管理工作的桥梁。在此 过程中,应明确档案收集的种类、范围、程序、途径, 做好分类和存储工作,使各个环节趋于规范化。最后, 加强档案的监管制度,配以奖惩机制,对档案管理质量 进行考核,对有突出贡献的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激发管理人员参与工作的积极性,实现档案管理工作的良好发展。

 

04

我国高校档案管理工作的发展趋势

 

01增设智库咨询功能

高校档案管理工作不能仅仅停留在现有层面,作为教书育人的重要场所,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地为人才培养和发展做出贡献。高校档案管理工作具有资源的先天条件,能够从档案中发现和梳理出师资队伍中的缺陷和问题。在这一点上,档案工作人员可以根据国内外最新的智库理念,结合师生的具体状况,为一线教师推荐教学方案,并为学生推送学习资料,这样才能更好地体现出档案工作的作用。

 

02强化档案服务功能

在高校档案管理工作中,应顺应信息化社会的潮流,以信息平台的方式进行全面的管理。为此,高校档案部门要积极构建档案管理系统,将多种形式的信息资源整合到平台中,对系统功能进行改进,使运行模式尽可能保持简洁,便于使用者操作。同时,在档案信息管理系统中增加用户反馈功能和外网连接功能,方便了使用者在查看档案时获取更多资料,从而大大提升了工作效能。

 

03实施可视化档案管理

目前,部分高校的档案进行了可视化管理,除部分保密档案外,其他档案处于开放式状态。可视化系统能让用户在登录时,随时查阅学生的个人资料,及时掌握绩效考核记录等信息,帮助工作人员进行自我反思, 不断提升工作质量。但在实行可视化的档案管理过程中,要强化系统的安全性,提升防火墙安全等级,实时进行安全风险检测,以避免档案出现盗取、篡改问题。此外,优化双系统管理流程,实现数据的转换,提升档案的安全性。同时,双系统管理可以确保一个系统出现故障时,另一个系统能够正常运行,不会影响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综上所述,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高校的档案管理工作无法满足办学需求,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办学质量的提升。要适应高校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必须对档案管理工作理念、模式、制度进行改革,加强信息化建设, 建立符合学校发展的管理体系,从而为学校发展提供有利的条件。

国家档案局印发通知全面推行机关档案“三合一”制度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档案资源建设相关要求,优化档案资源结构,加强档案资源质量管控,国家档案局近日印发通知,全面推行机关档案分类方案、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三合一制度。
一、总体要求
1重要意义
三合一制度是规范和指导档案形成与收集、整理与归档、鉴定与销毁等工作的一项基本档案制度。全面推行三合一制度,对于进一步提升机关档案基础业务和信息化水平,建设覆盖面更加广泛、内容更加丰富、结构更加优化的档案资源体系,维护国家档案资源完整与安全,促进档案事业健康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目标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规范机关档案门类划分、统一档案分类方法、理顺档案整理要求,组织做好相关编制和审查工作,不断提升机关档案资源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到“十四五”末期在机关全面实行三合一制度。
二、主要任务
1科学制定档案分类方案
以机关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各种形式、各种载体的全部档案为对象,按照《机关档案管理规定》,明确机关档案门类、各门类档案分类方法和档号编制要求。所确定的档案门类应当包括本机关所有档案门类;分类方法应当采用年度、机构(问题)、保管期限等分类项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复式分类,不同门类、载体或形式档案的分类方法相对统一、相互呼应;档号结构以《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确定的编制规则为基础,不同载体或形式的档号编制方法应当协调呼应。
2确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按照《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和《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结合《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规定》《科学技术研究课题档案管理规范》《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照片档案管理规范》《数码照片归档与管理规范》《录音录像档案管理规范》《印章档案整理规则》等制度规范要求,确定各门类文件材料归档范围,确保纳入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能够全面、系统反映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
3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
全面分析和鉴别文件材料的利用价值、凭证价值、查考价值,准确地判定档案的保管期限。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其他各门类档案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无专门规定的,参照文书档案执行。
4编制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以三合一方式编制,由条款号、条款、保管期限组成。条款号一般分为2到4个层次,按照“1、1.1、1.1.1”层次按顺序统一编制。条款为一组类型相同的文件名称或标题,要能够反映出一组文件的来源、内容和形式。保管期限在每一条款之后,按照该组文件材料应当保存的期限编制。
三、工作安排
1加强统筹规划
各级档案主管部门要统筹规划本级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的编制和审查工作,各机关要统筹做好所属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编制和审查工作,明确目标任务和落实措施。各地区各部门要尽快推进实施三合一制度,用3-5年时间完成全部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的编制审查。本通知印发前已按照三合一制度要求实施的地区和部门,要兼顾规范性和延续性,做好质量提升和进一步完善工作。
2科学有序推进编制工作
各部门应当制定工作方案,在进一步规范文书档案基础上,重点做好科技、专业、照片、录音、录像、网页信息、实物等门类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的研究编制工作。近3年完成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制修订工作的机关要补充制定档案分类方案、接续编制其他门类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其他机关应当全新制定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统一按照通知提供的样例编制报送。
3认真做好指导和审查
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摸清本地区、本部门档案工作实际,通过组织培训、印发操作指南或制度范本等多种方式做好业务指导工作。各级档案主管部门和有关机关要把好审查关,统一标准、有序推进,按时保质完成审查任务。
4及时总结工作经验
各地区各部门在工作过程中要及时总结工作成果,选树先进典型并报送国家档案局。国家档案局将通过印发经验交流材料、召开交流工作会议等方式做好复制推广工作。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行三合一制度的重要意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组织保障措施,确保各项要求落地见效。
2加强监督检查
各级档案主管部门要将推进三合一制度作为加强行政管理、开展档案资源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监督检查项目,督促各部门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
3开展培训宣传
各级档案主管部门要加大对三合一制度的培训和宣传力度,提升相关人员业务能力和专业素质,增强工作实效。

转发《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2022年“6·9”国际档案日线上专题讲座收看安排的通知》的通知

为做好“喜迎二十大·档案颂辉煌”国际档案日系列宣传活动,定于2022年6月9日举办线上专题讲座,邀请全国政协委员、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张占斌,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结合档案工作,以“构建新发展格局”为题作“6·9”国际档案日专题讲座。讲座将进行网络直播,直播网址是http://idangan.cn/0609。请各级档案部门认真组织做好收看工作。

2022年6月8日上午9时至11时进行试播。中国档案学术网、中国档案学会微信公众号将同步推出讲座海报和收看操作指南。

其他具体事宜可咨询中国档案学会。

联系电话:010-63020081

 

国家档案局办公室

2022年5月23日